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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电子显示屏通用规范
  • 点击1794
  • 发布:2008-12-25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显示屏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LED显示屏产品。它是LED显示屏产品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4943-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GB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587.4-86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6587.6-8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GB6593-86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GB9813-8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1463-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SJ/T10463-93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
    3   定   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缩略语和定义:
    3.1 LED发光二极管   ligth emitting diode LED发光二极管的英文缩写
    3.2 LED显示屏 LED panel 通过一定的控制方式,用于显示文字、文本、图形、图像、动画、行情等各种信息以及电视、录像信号并由LED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
    3.3 显示单元 display unit 由电路及安装结构确定的并具有显示功能的组成LED显示屏的最小单元。
    3.4 致命不合格 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维护产品或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不合格,或单位产品的重要特性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5失控点 out-of-control point 发光状态与控制要求的显示状态不相符并呈离散颁的LED基本发光点。
    3.6伪彩色LED显示屏pseudo-color LED panel在LED显示屏的不同区域安装不同颜色的单基色LED器件构成的LED显示屏。
    3.7 全彩色LED显示屏 all-color LED panel 由红、绿、蓝三基色LED器件组成并可调出多种色彩的LED显示屏。 
    4   分  类
    LED显示屏可依据下列条件分类:
    4.1 使用环境   LED显示屏按使用环境分为室内LED显示屏和室外LED显示屏。
    4.2 显示颜色   LED显示屏按显示颜色分为单基色LED显示屏(含伪彩色LED显示屏),双基色LED显示屏和全彩色(三基色)LED显示屏。按灰度级又可分为16、32、64、128、256级灰度LED显示屏等。
    4.3 显示性能    LED显示屏按显示性能分为文本LED显示屏、图文LED显示屏,计算机视频LED显示屏,电视视频LED显示屏和行情LED显示屏等。行情LED显示屏一般包括证券、利率、期货等用途的LED显示屏。
    4.4 基本发光点非行情类LED显示屏中,室内LED显示屏按采用的LED单点直径可分为Φ3mm、Φ375mm、Φ5mm、Φ8mm、和Φ10mm等显示屏;室外LED显示屏按采用的象素直径可分为Φ19mm、Φ22mm和Φmm26等LED显示屏。行情类LED显示屏中按采用的数码管尺寸可分2.0cm(0.8inch)、2.5cm(1.0inch)、3.0cm(1.2inch)、4.6cmm(1.8inch)、5.8cm(2.3inch)、7.6cm(3inch)等LED显示屏。 

    5.要求
    5.1 LED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
         LED显示屏硬件部分包括根据LED显示屏种类、面积、使用现场等条件确定的通用计算机部
    分、通讯线、专用数据转换部分及显示部分。在详细规范中应说明:
       a.对计算机主机、各种选配插卡、外部设备及通讯接口的要求;
       b.对通讯线的要求并注明最大通讯距离;
       c.数据转换部分与计算机主机的通讯方式;
       d.供电要求及结构安装要求。
    5.2 LED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
        对不同性能的LED显示屏应配置能满足其显示功能要求的显示软件,该软件具有以下功能:
        a.符合系列化、标准化要求,能向下兼容;
        b.采用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操作系统和语言;
        c.配有完善的自检程序和根据需要配备各种级别的诊断程序;
        d.对特殊用途的LED显示屏配备其相应的专用软件。
    5.3   结构与外观
    5.3.1 结构   LED显示屏部分可采用钢、铝、木等材料。要求结构坚固、美观。 
    5.3.2 外观  LED显示屏外框无明显划痕。室外LED显示屏象素管安装应一致、无松动
    及管壳破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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